2006年3月21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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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版:前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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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面铺广告也要先审批
徐越 叶益和
日前,温州市区人民东路中侨大楼前的人行道上,平铺着一大幅手机广告,面积约有四十多平方米。因该广告没有任何审批手续,属于违章设置。温州市行政执法局南门中队已对该广告进行了立案查处。执法部门表示,在户外设置广告,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许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