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3月21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前沿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路面铺广告也要先审批
徐越 叶益和

  日前,温州市区人民东路中侨大楼前的人行道上,平铺着一大幅手机广告,面积约有四十多平方米。因该广告没有任何审批手续,属于违章设置。温州市行政执法局南门中队已对该广告进行了立案查处。执法部门表示,在户外设置广告,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许可。